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项目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校长办公会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重大发展性项目规范管理,现针对2017-2018年度部分重大发展性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2018年度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二级教学院部发展性专项预算项目(年度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项目);2018年度本科高校综合实力提升项目、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项目及有关单位名单附后。
二、检查方式
本次采取项目执行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
1.单位自查:由项目执行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执行过程、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等分析总结,如实撰写项目自查报告。
2.学校抽查:由合作与发展规划处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国资处等)组成检查组,在审阅自查报告基础上,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抽查,重点抽查自查报告真实性,了解项目执行的困难及问题。
三、检查内容
学校重大发展项目的建设目标、经费预算和绩效目标等完成情况。具体包括:
1.项目申报内容与建设内容对比的一致性,申报清单与实际清单、申报功能与实际功能是否一致。
2.项目申报预算与实际费用支出的一致性,项目预算清单与实际支付清单是否一致。
3.项目实施效果与申报绩效一致性。
4.项目管理规范性,项目论证、项目采购、资金使用等过程材料是否完备。
四、工作要求
1.项目执行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撰写自查报告,准备相关材料,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于2019年10月15日之前提交,电子稿请发至fzc@hncj.edu.cn,纸质稿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合作与发展规划处(行政楼501室)。
2.检查组在审阅项目自查报告和抽查基础上,建立项目管理档案,梳理项目建设存在的管理问题,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学校,并以适当形式反馈项目执行单位。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2089101
附件:1.2017-2018年学校重大发展性项目统计表
2.河南城建学院重大发展性项目自查报告
3.项目目标绩效完成情况表
4.购置仪器设备清单
合作与发展规划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