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重大项目规划、储备,适配学校战略目标,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城建学院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校政〔2025〕126号)要求,现就启动2026年重大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谋划
贯彻落实“先有项目、后排预算、再出库实施”的方法,围绕学校整体发展目标谋划项目。
(二)坚持应报尽报
常态化接收项目申报和开展论证,鼓励各二级单位依托市级以上科研平台申报设备更新项目(《设备更新项目申报要点》见附件1)。
(三)坚持质量优先
遵循“质量优先、严格审核、优化统筹”的原则组织项目评审论证,推荐入库。
(四)坚持动态管理
项目库执行动态管理,2年未出库项目需重新申报论证,超3年未出库项目予以清理。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专业建设及科研类、高层次人才引育类、图书仪器设备购置类、办学条件改善与提升类、基本建设类、信息化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类、国际交流与合作类、教师队伍建设类。单个项目资金预算要达到50万元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省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建设内容详实、绩效目标完整、合理、可量化,预算明细清晰、具备可审核性。
2.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充分,实施进度合理。
3.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项目验收不合格、绩效评价差、信息不实、违纪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4.申请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的项目,内容需符合财政教育专项资金使用要求,未列入负面清单,不用于偿还债务、对外投资、日常公用经费等禁止性支出。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征集
牵头职能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安排或上级文件要求发布项目征集通知,确保征集要求明确、合理、可行。
(二)项目申报
项目建设单位结合实际建设需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需签章,见附件2),按照项目类别报送相应牵头职能部门审核确认。
各牵头职能部门及负责项目类别如下:
(1)实验室管理中心牵头负责以采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为主的实验室建设类项目;
(2)国资处牵头负责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采购项目;
(3)国资处牵头,后勤处配合负责房屋装修、改造、修缮类项目,水电管网等维修项目;
(4)基建处牵头负责新改扩建类基本建设项目;
(5)信息化办牵头负责校园网基础设施、网络教学环境资源、信息化基础平台、信息系统、校园通讯、网络安全等各类软硬件及运维服务项目;
(6)涉及省财政生均拨款专项资金安排的常规性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预算,由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以下简称办公室)。
以上项目,凡建设过程、后期运行涉及信息化的,论证阶段需信息化办参与,提前介入对接需求;涉及购置单台(套)4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同时编制提交《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签章,见附件3)。
(三)评审论证
牵头职能部门组织项目论证,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全面综合分析,重点审核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并提出建设意见,填写《项目论证意见》(需签章,见附件4)。
(四)推荐入库
牵头职能部门将论证通过且达到入库条件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同时将《项目审核汇总表》(需签章,见附件5)报送办公室审核,经校行政、党委决策后列入项目库储备。
四、时间安排
(一)常规性项目
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于6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项目管理科,办公室于6月30日前组织完成项目评审论证并反馈修改意见。
(二)其他各类项目
各牵头职能部门于9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项目论证意见》《项目审核汇总表》报送办公室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库储备项目对内是年度预算安排的基础和前置条件,对外是争取竞争性财政资金的重要支撑。各单位可根据重点工作计划组织项目。原则上,申报前应基本完成本单位内的可行性论证、相关市场调研、标准制定等前期工作,对准备不充分,基础未扎牢的项目不建议申报,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申报。如已通过校级会议决议或有上级明确要求、需要资金支持的事项,请务必进行申报。
(二)细化项目编制
申报项目须立项依据充分、格式规范、支出内容具体、资金预算可审核、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应尽量精准,当年安排的资金,当年必须支付完毕。绩效目标务必可量化、可考核、可实现,一经设定后期不做改动。
(三)严控项目质量
学校将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从严控制入库项目质量。项目申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优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四)规范项目库管理
项目申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对申报项目负有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应做好监督管理,牵头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统筹谋划、宏观指导和评审论证。省财政下达确切的生均拨款专项额度后,学校将依据轻重缓急对入库项目进行排序(优先安排常规性项目),未列入生均专项经费预算的项目,将作为项目库储备,在其他专项资金申报时按照资金类别及排序从项目库储备中优先予以申报。
六、联系人及方式
发展规划处项目管理科 杨铭斐 电话:2089101
附 件:1.《设备更新项目申报要点》
2.《项目建设方案》(指导性材料)
3.《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论证意见》
5.《项目审核汇总表》
6.《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指导清单、负面清单》
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