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制2021年省级财政特定目标类项目(原财政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0年08月26日 16:37  点击:[]

关于组织编制2021年省级财政特定目标类项目

(原财政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1年省级财政特定目标类项目(原财政专项项目)编制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结合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节点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1、常规性项目(原部分部门业务经费项目和专项项目)。此类项目均为学校一直以来安排的常规性项目,兼具维持日常运转和学校发展两种属性,此次统一作为项目申报。如: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文献资源建设、教学内涵发展、智慧校园建设等,详见附件2

2、已入库项目。本年度已申报入库的发展性项目,经学校论证同意纳入项目库的按照本次报送要求将《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入库申报书》录入系统。已整合纳入常规性项目的,不需重复提交。

二、项目申报要求

1、严把项目质量。自本年度起,省财政厅将对学校申报的特定目标类项目,严格实施入库遴选评审,经评审通过方能匹配资金。对于2021年度省级特定目标类项目,有关部门要科学谋划,认真组织,确保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编制《教育类项目库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和《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4)。

2、明确管理职责。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和绩效目标表编制应切合实际,符合当前学校内涵式发展的总体要求。项目管理部门要做好申报资料审核,对于编制内容不清、数据有误、目标绩效不全的一律退回修改。

3、强化预算绩效。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申报项目需做好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目标偏离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的,以及重要性和紧迫性不强、实施条件不充分的,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本次项目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系统提交。“河南城建学院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已上线试运行,项目申报单位可登录“合作与发展规划处”主页,点击左侧:河南城建学院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系统链接http://xmgl.fgc.huuc.edu.cn/。常规性项目申报部门及相关人员登录账号等见附件5,其他部门需要开通账号可联系合作与发展规划处。

2、报送内容。所有申报项目需先完善《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入库申报书》,此内容通过系统模板提交。申报常规性项目需另行编制《教育类项目库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表》,通过申报系统最下边 “上传其他佐证材料”栏提交。

3、报送时间。系统提交时间截止83124时,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把握时间及早完成。

4、联系方式:张英新 田佳媚 (合作与发展规划处)

            2089101 18768916999

            邵长峥 陈琳琳 (财务处)

            2089718 18625404028

四、特别说明

项目申报部门应高度重视常规性项目(附件2)申报工作,若不申报、或者申报项目质量不合格导致评审不通过将直接影响申报部门校内预算安排。

 附件:1.关于做好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项目储备工作

        的通知

2.常规性项目一览表         

3.教育类项目库项目申报书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人员名单

      (附件详见OA系统)

                                合作与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20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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