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校政〔2022〕31号)和《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补充规定》(校政〔2023〕21号),为做好学校发展性项目储备工作,结合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示范校”建设及转型发展需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发展性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资金来源及支持类别
本年度发展性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2025-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2024年“示范校”建设重点项目、省财政专项、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及其他省级竞争性专项资金。
1.中央支持地方项目。重点支持教学单位基础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支持服务于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实验实训教学平台建设,支持有利于支撑优势特色学科及学科群建设发展的科研平台、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平台建设等。
2.“示范校”建设重点项目。支持“示范校”建设相关的教育综合改革、专业集群建设;支持创新服务基地建设、产教融合服务平台建设、产业学院建设等。
3.省财政专项。主要支持有特定用途的常规性专项、公共服务类项目等。
4.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支持房屋修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项目;支持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系统性、综合性项目。
5.其他省级竞争性专项。根据本年度上级文件指示拟支持类别,上报前期准备充分,必要性、可行性强的储备项目。涉及省直公共机构节能和资源项目等。
二、申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编制发展性项目,以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为中心,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设目标和“示范校”建设重点任务,充分论证,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2、细化项目编制。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编制《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项目论证材料。申报项目须立项依据充分、格式规范、支出内容具体、资金预算可审核、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跨年度持续实施的同一项目或延续性项目,且属于教学改革、科研、培训、学科专业建设等软条件建设项目可编制三年规划,项目申报书应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填写,非特殊情况不得三年填报内容完全一致。
3、严控项目质量。项目申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优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绩效目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清晰反映项目的产出和预期效果,相应的绩效指标应当细化、量化、可衡量。
三、申报和审批方式
1.项目申报和审批均通过“河南城建学院项目信息管理平台”(http://xmgl.fgc.huuc.edu.cn)系统完成。
2.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论证有关附件,提交后由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部门审批。
3.经项目申报单位审核通过的项目,将根据项目类别推送到教务处、科研处、信息化处、合作与发展规划处等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纳入本年度发展性项目库意向库。
4.系统申报和项目单位审批截止时间5月1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联 系 人:杨铭斐
联系电话:****101 188****2150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入库申报书
2.项目信息管理用户操作手册
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