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发展性项目的通知

2023年04月25日 08:46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校政〔202231号)和《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补充规定》(校政〔2023〕21号),为做好学校发展性项目储备工作,结合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示范校”建设及转型发展需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发展性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资金来源及支持类别

本年度发展性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2025-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2024年“示范校”建设重点项目、省财政专项、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及其他省级竞争性专项资金。

1.中央支持地方项目。重点支持教学单位基础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支持服务于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实验实训教学平台建设,支持有利于支撑优势特色学科及学科群建设发展的科研平台、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平台建设等

2.“示范校”建设重点项目。支持“示范校”建设相关的教育综合改革、专业集群建设;支持创新服务基地建设、产教融合服务平台建设、产业学院建设等。

3.省财政专项。主要支持有特定用途的常规性专项、公共服务项目等。

4.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支持房屋修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项目;支持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系统性、综合性项目。

5.其他省级竞争性专项。根据本年度上级文件指示拟支持类别,上报前期准备充分,必要性、可行性强的储备项目。涉及省直公共机构节能和资源项目等  

二、申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编制发展性项目,以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为中心,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设目标和“示范校”建设重点任务,充分论证,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2、细化项目编制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编制《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项目论证材料。申报项目须立项依据充分、格式规范、支出内容具体、资金预算可审核、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跨年度持续实施的同一项目或延续项目且属于教学改革、科研、培训、学科专业建设等软条件建设项目编制三年规划,项目申报书应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填写,非特殊情况不得三年填报内容完全一致。

3、严控项目质量项目申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优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绩效目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清晰反映项目的产出和预期效果,相应的绩效指标应当细化、量化、可衡量。

三、申报和审批方式

1.项目申报和审批均通过“河南城建学院项目信息管理平台”(http://xmgl.fgc.huuc.edu.cn)系统完成。

2.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论证有关附件,提交后由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部门审批。

3.经项目申报单位审核通过的项目,将根据项目类别推送到教务处科研处信息化处合作与发展规划处等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纳入本年度发展性项目库意向库。

4.系统申报和项目单位审批截止时间5月1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人:杨铭斐

联系电话:****101 188****2150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入库申报书    

2.项目信息管理用户操作手册


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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