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5年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26日 14:31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科学谋划2026年度重点任务,确保学校项目库储备充足,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河南城建学院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24]195号)要求,现就启动2025年重大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贯彻落实“先有项目、后排预算、再出库实施”的方法,围绕学校整体发展目标谋划项目。

2、按照集中财力“保民生、保运转、保安全、保发展”的原则,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先保障校园公共教学及公共设施改善类项目,加强校园安全工程及设施方面的建设,加大促进学校内涵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

3、遵循“质量优先、严格审核、优化统筹”的原则组织项目评审论证,推荐入库。

二、工作流程

1、项目征集。牵头职能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安排或上级文件要求发布项目征集通知,确保征集要求明确、合理、可行。  

2、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单位结合实际建设需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附件1),按照项目类别报送相应牵头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各牵头职能部门及负责项目类别如下:

1)实验室建设管理中心牵头负责以采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为主的实验室建设类项目

2)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负责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采购项目;

3)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后勤处配合房屋装修、改造、修缮类项目,水电管网等维修项目;

4)基建处牵头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

5)信息化处牵头负责校园网基础设施、网络教学环境资源、信息化基础平台、信息系统、校园通讯、网络安全等各类软硬件及运维服务项目;

6)涉及省财政生均拨款专项资金安排的常规性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预算,由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以下简称办公室)。

7)以上项目,凡建设过程、后期运行涉及信息化的,论证阶段需信息化处参与,提前介入对接需求;涉及购置单台(套)4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同时编制提交《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签章版,附件2)。

3、评审论证。牵头职能部门组织项目论证,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全面综合分析,重点审核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并提出建设意见,填写《项目论证意见》(签章版,附件3)。

4、推荐入库。牵头职能部门论证通过且达到入库条件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同时将《项目审核汇总表》(签章版,附件4)报送办公室审核,列入项目储备库。

三、时间安排

1、常规性项目

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于6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重大项目管理科,办公室于6月30日前组织完成项目论证。

2、其他各类项目

各牵头职能部门于9月30日前完成本轮次项目征集论证工作,将《项目论证意见》《项目审核汇总表》一并报送办公室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库储备项目对内是年度预算安排的基础和前置条件,对外是争取竞争性财政资金的重要支撑。各单位可根据重点工作计划组织项目。原则上,申报前应基本完成本单位内的可行性论证、相关市场调研、标准制定等前期工作,对准备不充分,基础未扎牢的项目不建议申报,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申报。如已通过校级会议决议或有上级明确要求、需要资金支持的事项,请务必进行申报。

2、细化项目编制。申报项目须立项依据充分、格式规范、支出内容具体、资金预算可审核、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应尽量精准,当年安排的资金,当年必须支付完毕。绩效目标务必可量化、可考核、可实现,一经设定后期不作改动。

3、严控项目质量。学校将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从严控制入库项目质量。项目申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优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4、规范项目库管理。项目申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对申报项目负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应做好监督管理,牵头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统筹谋划、宏观指导和评审论证。省财政下达确切的生均拨款专项额度后,学校将对入库项目依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优先安排常规性项目),未列入生均专项经费预算的项目,将作为项目库储备,在其他专项资金申报时按照资金类别及排序从项目库储备中优先予以申报。

五、联系人及方式

发展规划处  杨铭斐  电话:****101


附件:1.《项目建设方案》(指导性材料)

2.《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论证意见》

4.《项目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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