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0-2022年收支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19 〕 207 号)(附件1)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的通知》(豫财预〔2019〕176号)(附件2)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省级财政资金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填报项目资料事宜通知如下:
1.需填报项目资料的单位。(1)本年度已通过校长办公会审定的项目执行单位,涉及教务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单位。具体项目详见《拟定2020年度财政资金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3)。(2)归口论证部门。本年度提交到发规处的发展性项目,目前已转归口部门论证,专业建设项目归口教务处论证,学科建设归口科研处论证。请以上项目执行单位和归口论证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交申报资料。预期未提交有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补交发展性项目库入库材料。已通过校长办公会审定而未列入我校发展性项目库的项目,项目单位需参照《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库管理办法》(校政〔2018〕136号)有关规定补交入库材料。请将本部门申请项目的《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4)于7月30日之前提交发规处,附《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复印件。纸质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交发规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501室),电子稿发至fzc@hncj.edu.cn。
3.做好事前绩效评估。根据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500万元以上的新增专项资金均应按照《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见附件2)规定程序开展事前绩效评估;500万元以下的新增专项资金及一般性项目支出,可适当简化评估方法和程序,按要求提供拟申请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事前评估报告。基本建设资金按现行基本建设有关程序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4.填写申报资料。省财政厅专项项目申报信息系统已经升级,系统填报所需资料见《可执行项目录入-预算单位申报表样》(附件5),财务处将于8月中旬进行系统填报。请申报单位将以上表格(8个表)和《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文字版)一并于8月10日之前提交,具体要求参照省财政厅文件。纸质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交发规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501室),电子稿发至fzc@hncj.edu.cn。
联系人:张英新
联系电话:2089101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0-2022年收支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等
6个办法的通知
3.拟定2020年度财政资金专项项目汇总表
4.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入库申报书
5.可执行项目录入-预算单位申报表样
合作与发展规划处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