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发展性项目的通知

2022年04月13日 15:32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结合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示范校”建设及转型发展需求,依据《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库管理办法》(校政〔2018〕136号)《河南城建学院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校政〔2022〕31号)(附件1),现就开展2022年度发展性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金来源及支持类别

本次拟申报的重大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2025年度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2023年度“示范校”建设专项、2023年度省财政发展专项、2023年度高校基础条件建设专项及其他省级竞争性专项。

1.2025年度中央支持地方项目。重点支持院部基础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支持服务于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实验实训教学平台建设支持有利于支撑优势特色学科及学科群建设发展的科研平台、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平台建设

2.2023年度“示范校”建设专项。支持“示范校”建设相关的产教融合项目、产业学院项目支持专业集群建设项目,教务处统筹

3.2023年度省财政发展专项。主要用于支持常规性发展项目;少量支持已纳入省级项目库,但尚未安排资金支持的流转项目。

4.2023年度基础条件建设专项。支持房屋修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项目;支持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

5.其他省级竞争性专项。根据当年上级文件指示拟支持类别,上报前期准备充分,必要性、可行性强的储备项目。

为避免实验室仪器设备重复购置,合理配置资源,凡以上项目中涉及到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预算,论证前由实验室建设管理中心审核。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申报发展性项目,以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为中心,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充分论证,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编制《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项目论证材料(申报单位论证)。申报项目须立项依据充分、格式规范、支出内容具体、资金预算可审核、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

3.项目申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优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绩效目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清晰反映项目的产出和预期效果,相应的绩效指标应当细化、量化、可衡量。

三、申报和审批方式

1.项目申报和审批通过“河南城建学院项目信息管理平台”(http://xmgl.fgc.huuc.edu.cn )系统完成。具体操作请查看《河南城建学院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附件3)。

2.项目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提交后必须由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部门审批。

3.经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后的项目,将根据项目类别划分到各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纳入本年度发展性项目库意向库。

4.系统申报和项目单位审批截止时间5月1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项目纳入意向库后,重大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项目类别分批次组织专家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纳入发展性项目备选库。

2.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资金项目通知要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从备选库中遴选审批立项项目。

3.重大项目立项后,项目单位应组建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项目建设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项目建设论证及准备工作。预算资金下达后,由项目负责人签订《重大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1)报重大项目管理科存档备案,项目正式启动。

4.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和计划进度实施。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项目建设期间按季度反馈项目建设绩效信息,建设当期不能实现的绩效目标,应于建成后三年内完成并持续实现新增绩效。

5.项目建设完成,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建成一周内提交结项申请,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规处)审核。重大项目执行当年不能完成建设的,应于建设当年12月底前提交《重大项目逾期建设情况说明》(见附件1)。

联系人:张英新  杨铭斐

联系电话:2089101  18848932150


       附件: 1.河南城建学院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2.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性项目入库申报书

     3.河南城建学院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合作和发展规划处

                                  2022年4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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