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重大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

2022年11月18日 10:3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依据《河南城建学院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校政〔2022〕31号)有关规定,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份组织开展了第三季度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及绩效信息反馈。根据反馈情况,存在项目整体执行进度偏慢、预算执行率较低、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及承担的职责。以对学校负责的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推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省属高校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省财政专项)、“示范校”重点建设项目、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时完成。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为切实加强项目负责人执行效率和质量,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在建重大项目不超过两项。针对2020-2022年未完结重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研究调整在建或逾期建设项目负责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建设实施负主要责任。

三、各项目建设单位对2020-2021年逾期建设重大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对2022年正在执行的项目,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重大项目建设任务书》,督促项目建设小组抓紧实施。对已经完结的,要尽快组织验收,办理财务结算、决算,及时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及过程材料。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原则上要求于本预算年度(截止12月31日)内建设完成。年底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对执行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不高,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2020-2022年未完结重大项目,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变更申请(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3日前报合作与发展规划处重大项目管理科。

2.已完成建设和资金支付的,尽快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提交重大项目结项申请,报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暂未完成项目,依据执行情况提交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报告,明确预计完成时间和具体执行计划,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3日前报重大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杨铭斐 2089101


附  件:重大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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